向建筑施工企业普法(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应该遵循哪些法律法规及要求)
求:五五普法分工责任制~~~
党群部门 地委办公室:执行地委关于依法治区的决策和要求,协调全区普法活动,检查党委部门普法工作。 地区纪委(监察局):负责纪检监察系统的普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查处违法案件。 地委组织部:负责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的考核,实施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
地区中级法院:负责全区法院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公示制、督察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并上墙公示。通过审判工作,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审判活动的法制教育作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制定的“五五”普法规划,报全国普法办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
企业经管各法制宣传教育主管机关与企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行业指导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企业干部职工法制教育责任制,扎实推进企业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活动。
完善目标责任机制,建立部门联动责任制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往主要依靠普法主管部门单独组织实施,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的限制,影响了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因此,要改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司法部门“单打独斗”的方式,形成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模式,以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力度。
偷工减料是否属于欺诈,怎么规定的?
1、偷工减料的行为属于欺诈。因为偷工减料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修车偷工减料属于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谎报用工用料、加收费用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当认定为欺诈行为。
3、修车偷工减料属于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谎报用工用料、加收费用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当认定为欺诈行为。
4、不可以。开发商偷工减料的行为属于欺诈,且因偷工减料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违法的不可以私下赔偿。开发商,就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企业,叫房地产开发公司。
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管理浅探?
内在因素:主要是企业内部的管理不善造成应收账款上升的重要因素。例如,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存在“只管干、不管算”的现象,应收账款催收责任不明确,未与经济效益挂钩,加上结算不及时,交工不完善等,导致了该结算项目一拖再拖,应收的工程款不能收。
因此,企业财务部门需要制定一个可行的应收账款的对账制度,并定期对应收账款进行核算,与业务往来企业进行定期对账,制定完善的回款规划。
工程施工成本的结转具有特殊性。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和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为各个领域国际惯例,建筑企业成本的结转不再沿袭过去的将开单结算和收入确认合并在一起进行的方法而是将工程价款结算和收入的确认分开来处理。这样,“工程施工”帐户就能够反映自工程开工以来累计发生的工程成本和合同毛利。
关于建筑业拖欠工程款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1、我会在调查中了解到,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是建设单位常年拖欠工程款,致使施工企业的资金被大量占用,资金入不敷出已到了难以支付工资的程度。多年来,拖欠工程款问题一直困扰着建筑业,尽管政府及建设部等有关主管部门对此十分重视,采取过一系列措施,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干扰,收效甚微。
2、可见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现象已经十分严重,成了我国工程拖欠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3、分析一定时期的工程款拖欠情况(从建筑业企业角度),应考虑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工程拖欠款的规模,用建筑业企业期末被拖欠工程款指标反映;二是拖欠款对建筑业企业影响的深度(简称拖欠款影响深度),用期末被拖欠工程款与报告期建筑业企业总产值的比值反映。
施工噪音扰民时间规定
国家对于施工时间有明确的规定,即在夜间,从22:00至次日6:00,应停止建筑施工活动。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控制环境噪声,昼间噪声不得超过70分贝,夜间噪声不得超过55分贝。 若施工噪声超过规定标准,居民可以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提出投诉。
工地施工噪音的时间规定如下: 工作日的上午8点至12点,以及下午2点至6点,不算作扰民时间。 在一类生活区域,如果夜间噪音超过50分贝;在二类生活区域,如果夜间噪音超过65分贝,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10点,就属于扰民,构成噪音污染。
工地施工噪音的时间规定如下: 工作日的上午8点至12点,以及下午2点至6点,不属于扰民时段。 对于一类生活区域,夜间噪音标准为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为65分贝以上。一旦超过晚上9点或10点,即可视为噪音污染。
居民区施工噪音扰民的时间规定为晚上10点到次日早上6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不同类别的居民区在昼间和夜间的噪音标准有所不同。1类生活区域,昼间噪音超过55分贝,夜间超过45分贝;2类生活区域,昼间超过60分贝,夜间超过50分贝。
国家规定的施工时间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而且场界环境噪声昼间不得大于70分贝;夜间不得大于55分贝。如果超过此标准可以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
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以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 工地施工噪音的时间规定为每天22:00至次日6:00之间。在这个时段内,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为55dB(A)。
建筑工程质量索赔期限为多长时间?工程索赔的依据有哪些?
1、业主方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商做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时间持续进行时,承包商应当阶段性地向业主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业主方递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冯荣尚律师结语: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引发工程索赔的原因很多,包括工期延误、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等。按照规定,建筑工程索赔时效为28天。合同一方得知对方违约后,应该在一个月内向监理单位提出,监理工程师会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要求违约方支付赔偿金额。如果超过这个期限没有提出索赔,则一方的权利随之消失。
3、法律分析:规定的索赔时限是28天。同时,还进一步规定,承包人未在28天内提出索赔请求的,即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延长工期的权利。类似超过索赔时限即丧失索赔权利的约定,也常见于承发包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之中。
发布时间: 2024-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