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配套规范(建筑工程配套设施)
建筑施工有哪些安全规范
1、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或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宜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靴。1 施工中必备的炸药、雷管、油漆、氧气等危险品,应按照国家规定妥善保管。1 自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夜间施工,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在坑井、隧道和沉箱中施工,除常用电灯外,还应备有独立电源的照明灯。
2、龙门吊、塔吊等做好基垫处理工作。提升设备必须先检查合格后才准使用。钢管脚手架必须规范搭设,必须编制好安全施工技术方案。严禁使用落后淘汰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工艺,否则,按要求凡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顶格处罚。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技术标准做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六)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七)施工现场内一般不准架设高压线路。如必须架设时,应与建筑物、工作地点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工地内架设电气线路,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4、建筑施工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国家建筑施工规范 国家建筑施工规范是建筑施工的基础标准,涵盖了建筑施工的全过程。这些规范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并发布,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主要包括:《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
5、建筑施工中主要有水泥粉尘、电焊锰尘及油漆涂料等有毒气体的危害,随着工艺的改革,有 些尘毒危害已经消除。如实施混凝土以后,水泥污染正在消除。其他的尘毒应采取措施治理 .施工单位应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 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6、其他的尘毒应采取措施治理 .施工单位应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 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013年建筑工程施工规范
该标准将自201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同时废止。本标准配套筑业软件已完成GB50300-2013更新。新版《统一标准》针对原2001版《统一标准》进行了重要修订,增加了多项关于工程质量验收新规定。其中,第0.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现在已经启用GB50202-2013这个建筑地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十年为期,要用到2023年为止。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重要行业标准:《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 311-2013)/ 为了确保深基坑工程的施工安全,本规范自2014年4月1日起强制执行,适用于深度超过5米的深基坑工程,必须遵循其他相关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2014年6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的公告。 批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13。新版《统一标准》针对原2001版《统一标准》进行了重要修订,增加了多项关于工程质量验收新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员配备属于国家规范哪一条?
建筑工程安全员配备属于国家规范的第二十三条。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建筑结构、动力、机电、大型设备等进行安全管理并负责其安全运行。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至少为:\r\n 集团公司—1人/百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十亿施工总产值/年,并不应少于4人。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发布时间: 2024-08-01